拿F1 visa (student visa)在課程結束後有60天的緩衝期可以合法待在美國
這60天是用來讓你考慮要繼續唸書(因為拿的是學生簽證,可以合法留在美國的原因當然只有"唸書")
或者利用這段期間買機票回家。
我的課程結束於12月4日,
照理說我得於2月2日之前回台灣,
要繼續留在美國除非以下2種情形,
1.境內轉換身分 (change of status)
2.決定繼續學生身分,並於60天內報名相關學校機構
雖然2月初距離我們預計返台的3月底只有一個多月,
為了不要留下不好的記錄造成以後入境美國有困難,
還是乖乖do something
因為金錢上的考量,我於12月初fall quarter結束後
並沒有繼續繳學費唸書的打算,
所以選擇了境內轉換身分
從F1轉F2(學生配偶)
這個程序有點複雜,先要請配偶所在的學校開立I-20 with dependency
然後向美國移民署填具I-539 form
申請change of nonimmigration status
當然有申請費要繳,費用是300美金
這個錢和繳AIT的錢一樣,不管有沒有過,這筆錢都是有去無回
很不幸運,我在昨天得知申請件被拒絕了。
我超緊張的,眼看期限就要到了,我來的及使出最後一步(報名課程)嗎?
今天趕緊去學校的ISO (International Student Office)問辦事人員,
她幫我查了一下我的登記離境期限,是2/17而非2/2,
因為學校的作業時間有點delay,沒有剛好在學期結束12/4那天回報,所以60天大限延後了
好哩加在...
我們去舊金山的機票和飯店都訂了行程也規劃得差不多了耶,
差點付諸流水之外,也差點落得捲舖蓋回家的命運!
但是要在2/17前回台灣也非我們所願,還有房子租約和一些相關事情要處理,
所以我還是報名了另一間可以只上兩個禮拜的學校
如此一來,我在學期結束之後又有新的60天,
就可以cover到我們預計返台的那天(3/22)了~
現在問題解決了,
但是有點不開心,因為原本要省錢卻沒有省到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