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拿F1 visa (student visa)在課程結束後有60天的緩衝期可以合法待在美國

這60天是用來讓你考慮要繼續唸書(因為拿的是學生簽證,可以合法留在美國的原因當然只有"唸書")

或者利用這段期間買機票回家。

 

我的課程結束於12月4日,

照理說我得於2月2日之前回台灣,

要繼續留在美國除非以下2種情形,

1.境內轉換身分 (change of status)

2.決定繼續學生身分,並於60天內報名相關學校機構

 

雖然2月初距離我們預計返台的3月底只有一個多月,

為了不要留下不好的記錄造成以後入境美國有困難,

還是乖乖do something

 

因為金錢上的考量,我於12月初fall quarter結束後

並沒有繼續繳學費唸書的打算,

所以選擇了境內轉換身分

從F1轉F2(學生配偶)

 

這個程序有點複雜,先要請配偶所在的學校開立I-20 with dependency

然後向美國移民署填具I-539 form

申請change of nonimmigration status

當然有申請費要繳,費用是300美金

這個錢和繳AIT的錢一樣,不管有沒有過,這筆錢都是有去無回

 

很不幸運,我在昨天得知申請件被拒絕了。

 

我超緊張的,眼看期限就要到了,我來的及使出最後一步(報名課程)嗎?

今天趕緊去學校的ISO (International Student Office)問辦事人員,

她幫我查了一下我的登記離境期限,是2/17而非2/2,

因為學校的作業時間有點delay,沒有剛好在學期結束12/4那天回報,所以60天大限延後了

好哩加在...

我們去舊金山的機票和飯店都訂了行程也規劃得差不多了耶,

差點付諸流水之外,也差點落得捲舖蓋回家的命運!

 

但是要在2/17前回台灣也非我們所願,還有房子租約和一些相關事情要處理,

所以我還是報名了另一間可以只上兩個禮拜的學校

如此一來,我在學期結束之後又有新的60天,

就可以cover到我們預計返台的那天(3/22)了~

 

現在問題解決了,

但是有點不開心,因為原本要省錢卻沒有省到~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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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ane091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